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寶雞市檔案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Baoji Archives Society,縮寫:BJAS。
第二條 本會是由全市檔案工作者依法自愿結成具有法人資格的地方性、學術性、非盈利性社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全市檔案工作者的橋梁和助手,是推動全市檔案事業發展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全市檔案工作者,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倡導改革創新、精研業務、求真務實、甘于奉獻的科學精神,積極開展檔案學術研究和咨詢活動,為促進全市檔案事業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第四條 本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加強本會誠信建設,建立完善誠實守信、自律承諾、信息公開等制度。
第六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寶雞市社會科學聯合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寶雞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接受省檔案學會、市檔案局的業務指導。
第七條 本會的住所:陜西省寶雞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八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組織開展檔案工作理論、業務研究和檔案學術交流活動,不斷提高會員的學術水平。
(二)宣傳檔案法律法規、政策和我市檔案工作動態,編輯出版論文集、會刊和有關學術研究資料。
(三)開展對會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宣傳和普及檔案學基礎知識,介紹推廣國內外檔案學研究成果和檔案工作新經驗。
(四)在推動檔案事業發展中發揮咨詢作用,鼓勵會員提出合理化建議,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及時向黨委、政府反映檔案工作者的愿望和要求。
(五)加強同有關學會和兄弟地、市檔案學會的聯系,開展相互間的學術交流。
(六)評選優秀檔案學科研成果,培養、發現和推薦人才;表彰在學會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學會工作者。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 凡熱愛檔案事業并愿意從事檔案學術研究,承認本會章程,符合會員條件的,均可申請入會,經本會批準后,可成為本會會員。
本會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單位會員
本市各縣、區檔案部門,各專業檔案館(室),國家、省駐寶企事業單位檔案部門和市屬企事業單位檔案部門,均可申請為本會單位會員。單位會員的檔案工作者為本會的當然會員。
(二)個人會員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加入本會:
1.從事檔案工作一年以上,有獨立業務研究能力者;
2.熱心學會工作并積極支持學會活動的檔案工作者;
3.從事其它業務工作,熱心于檔案學術研究者。
入會須由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本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在本市的全國和省檔案學會會員,可直接吸收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會員的權利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活動權;
3.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
5.可優先取得本會編印的學術研究資料;
6.參加本會舉辦的優秀論文評選和獎勵活動;
7.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二)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完成本會交給的工作任務,按規定交納會費;
2.積極參加學術研究活動,撰寫學術論文,編譯有價值的業務資料;
3.宣傳檔案和檔案工作,協助檔案部門收集散存在社會上的各種檔案資料;
4.對市檔案學會提出建議;
第十一條 會員有創造性研究成果或特殊貢獻者,或熱心于學會工作有突出成績者,本會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學會活動,視作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由會員代表、上屆常務理事會成員及特邀代表組成。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及選舉新的理事會;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討論并決定本會的工作任務;
(六)討論通過理事會認為需要提交表決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4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推遲舉行,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由若干人(單數)組成。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提出修改章程建議,起草章程修改草案并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修改情況;
(三)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七)領導本會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貫徹落實;
(九)組織召開學術討論會、學會工作經驗交流會;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必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必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并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必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是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職4 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遇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構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其他需由理事長決定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起草本會年度工作計劃、總結,提交理事長審查并交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收入;
(二)有關單位資助;
(三)團體或個人的捐贈;
(四)本會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各種培訓及咨詢服務活動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會理事、常務理事、工作人員均屬兼職,除國家規定外,不享受工資報酬或有關福利待遇。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必要時,也可由常務理事會全體通過。
第四十條 對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8年10月16日寶雞市檔案學會五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